发布时间:2024-09-24 00:03:51 阅读量:
5月15日,为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三十周年,最高人民法院从三十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司法赔偿案件中,精选出四个案例予以发布。最高法介绍,四个案例中,有的属于国家赔偿领域的标志性、影响性案件,有的对法律修改以及司法解释制定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既有刑事冤错案件受害人或其家属依法获得赔偿的案例,如吴春红、张氏叔侄、呼格吉勒图家属申请赔偿案;也有涉及产权保护的案例,如沈阳某房地产公司申请赔偿案。(来源:最高法、澎湃新闻)
国家赔偿体现国家责任。通过国家赔偿,可以让人民在遭受不公平对待时至少能够得到金钱上的补助。通过GA黄金甲公布这些典型案例,也可以减少误判或者冤假错案的发生,督促司法工作人员提高水准和效率。另一方面,虽然国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给予当事人一些金钱上的赔偿,但是对于某些案件当事人来讲,单纯的金钱也无法弥补冤假错案造成的人生遗憾。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这4件指导性案例分别为朱某涉嫌盗窃不批捕复议复核案,杨某涉嫌虚假诉讼不批捕复议案等。该批指导性案例明确,办理复议复核案件,应当开展实质审查,要注重听取公安机关的意见,充分阐明案件事实、不批捕及复议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促进形成共识。(来源:最高检)
复议重实质的意义在于确保司法公正、提高执法质量。实质审查是为了避免按照程序机械地作出决定,防止因不当决定而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不批捕的复议案件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或程序瑕疵而被逮捕。同时要重视听取公安机关的意见,公检之间更合理科学地协作可以避免信息差带来的错误判断。
近日,经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诈骗案判决。该犯罪团伙以上海市30余家美容店作为引流渠道,以“精准算命”“改命调运”为由诈骗2000多万元。日前,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孙某、程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钱某、秦某等17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缓刑五年至一年,并处罚金。(来源:中国青年报)
美容店的目标客户群体大多为生活质量较高的人群,可能会对算命改运这些领域存在需求,并且在长期的服务过程中美容店很容易积累与客户之间的信任,客户在美容护理的环境中也很容易放松心理戒备,同时隐蔽的场所也使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所以美容店会成为诈骗的高发区。根据《刑法》对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因此判处主犯11年和10年有期徒刑也确实是在法律规定内。
据瑞士《新苏黎世报》报道,泰国要禁止私人消费。报道称,泰国计划逆转其毒品政策。该国在2022年6月将种植和消费合法化,此举曾引发全球关注。但到今年底,这种情况将结束。按计划,将来只可医用。届时为放松精神而消费将被禁止。目前,泰国对私人种植没有任何限制。据统计,泰国有近8000家商店,还有大量农民在种植。(来源:新华社、参考消息)
泰国开放种植和消费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吸引投资和更多的国际游客,因为在部分国家,合法化已经成为趋势,可以吸引很多喜爱吸食的游客。但是合法化之后可能会导致私人滥用,并且大部分国家对合法化持保留态度,泰国可能是为了维护其国际形象以及监管私人种植行为、维护社会稳定角度出发,重新调整该政策。
日前,有媒体报道了“阜阳野生动物园20只东北虎死亡”的消息。央广网评论:多只野生动物死亡,这一事件本就不寻常,具体情况如何,有待调查组彻底查明,严肃追责。动物园必须具备合法、专业的动物保护和运营管理资质。从相关报道和图片来看,该动物园的生存环境很差。因此,调查组查相、严肃追责的同时,也要尽快采取相关措施保护园中动物。其他动物园也要引以为戒,加强专业化管理和运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来源:澎湃新闻、央广网)
动物园设立的初衷是为保护濒危物种,通过人工饲养繁殖,防止某些物种灭绝。公众也可以通过前往动物园,观察了解野生动物的习性和其生存环境,增强其保护动物的意识。阜阳野生动物园20只东北虎死亡的事件,暴露出该动物园在管理上的严重问题,也间接提醒我们,动物园是为了保护和研究动物,让公众能够近距离接触动物、了解大自然,而不是利用动物盈利。
【马更新、王端阳(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对间接收购时目标公司原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应当更改为原则上禁止】
继“上海外滩地王案”之后,“南钢控制权转让案”再度引发了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激烈讨论。在间接收购的情况下,股东优先购买权呈现出两个新特点,即权利保护自主性对象的偏移以及权利义务的异体性,因而其正当性基础有所动摇。基于法律解释的视角,现行立法并没有将间接收购作为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禁止性条件,对有限公司人合性利益的保护实际上是重形式轻实质,容易造成对非股东受让人的利益保护失衡,且进一步导致“同等条件”的模糊不清。对间接收购时目标公司原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态度,应当由默许更改为原则上禁止,特殊情况下允许,且此特殊情况一般指公司章程中有明确约定。(来源:《经贸法律评论》2024年第2期《间接收购语境下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则刍议——兼评南钢控制权转让案》)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每日法律资讯系列】视频整理)
郝陶然: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办理过大量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如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贪污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案件,达到了“发回重审”“改判”的良好效果。目前正在代理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为其成功维权提交了全方位、整体性、多角度的法律方案。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2012年4月9日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核准成立。12年以来,陆续承办了大量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国咨所以现代管理体制及先进的法律文化底蕴,汇集了大批优秀、精干的法律专业人才,其中既有全国知名的专家型律师,又有业界深具实战经验的资深律师。国咨所还聘请了一大批全国著名的法学专家、医学专家等作为学术顾问,指导律师办理各类疑难法律业务。多名合伙人和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高超的职业技GA黄金甲能和丰富实践经验,对案件办理方向的把握及案件的过程和结果的研判具有突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