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4 07:21:22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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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人事行政管理及合同审查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遴选公告.pdf
项目概况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人事行政管理及合同审查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或登录诚E招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人事行政管理及合同审查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本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024年人事行政管理及合同审查法律咨询服务,详见遴选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合同服务期满前,由采购人根据成交人履约情况确定是否延长合同期限,合同每年一签,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评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若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参评人公章以及总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GA黄金甲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评(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参评。(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评,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或登录诚E招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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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领取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参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电线)现场报名联系人GA黄金甲:张鑫()、杨亚棋()